为满足工作需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量及岗位
2020年第二次选聘教师1人,具体岗位如下:
数学1人。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 “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方式
“选聘”岗位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面试成绩。如某“选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负责组织面试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通过唐山市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将报名表填好后,将文件名一律改为:“应聘学科+应聘人姓名”,连同相关证件扫描件,于8月31日—9月6日,传至唐山市第十中学办公室专用邮箱( tsszqzlx@***)。
(三)资格审查
9月7前学校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考试)环节,并于9月7日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准备参加面试。
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测评(面试)
①面试方式: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说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当场采用“体操打分”方法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说课80分、答辩2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者在现场抽取面试序号,按照所抽取序号进行面试。说课环节:根据面试序号和现场抽取讲课题目,在指定备课室备课,然后,依序进入说课室说课。答辩环节:应聘者根据学校公开选聘专家评审组专家的提问回答问题。
②面试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
③面试地点:唐山市第十中学。
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测评(面试)结束后,9月中旬,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答辩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985、211学校毕业,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9月中旬,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所在村(居)委会及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因升学等其他原因迁出地的村(居)委会及其户口原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情况,与拟聘用人员面谈。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9月中旬,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唐山市第十中学官网(***)和学校橱窗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可打电话咨询(13315511441)。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唐山市第十中学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郑顺英、高雁
联系电话:13315511441、15176627403
电子邮箱: tsszqzlx@***
附件:
附件1:唐山市第十中学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唐山市第十中学
2020年8月31日
面议 研究生 / 经验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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